《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2018年3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来,我区土地管理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为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支撑“塑造‘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市域城镇发展格局,切实解决城市外围地区无轨道交通的情况,进一步提升居民出行幸福指数,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4号),在确保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规划修改,组织编制了《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规划修改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30天,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附件:《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规划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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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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