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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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分局
来源:河西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8:07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职,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分局共核发行政许可事项388件,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4件,规划条件10件,建管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7件,市政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件,市政用地规划许可证3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10件,地名命名12件,市政工程证132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37件,市政工程验收合格证 33件,建设工程档案认可证14件,采矿权变更6件,采矿权延续1件,合计388件。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全部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外网上对外公开。同时在河西区公共信用平台作出公示,对外公开。

2023年我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件,已经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外网上对外公开。同时在河西区公共信用平台作出公示,对外公开。

2023年财务预、决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我单位于20233月,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hhzrzytjgovcn/sy_143/)公开了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4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于20239月,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hhzrzytjgovcn/sy_143/)政务公开模块公开了2022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分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3件,2022年结转1件,共计44件(包括个人和单位两种情况),除2件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外,全部按程序依据申请办理完毕(详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已经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分局严格按照市局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主动公开信息由综合业务科和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涉及各业务科室均作为具体承办,认真答复。对每一个申请事项,我们都要求按程序进行详尽了解,认真研究,不推诿、不敷衍,清楚完整进行答复,做到答复问题明确具体。完成工作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分局应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平台,对平台建设方面,设专人定期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分局局长及各主管副局长、各科科长负责本科职责的所有业务事项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3

0

0

0

3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1

0

0

0

3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1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3

0

0

0

3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依法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解决依申请信息公开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继续把政府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工作,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常态化意识,加强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分局2022 年尚未审结的1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案件结果为结果维持,已在2023年审结。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