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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7 17:52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市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分局认真梳理汇总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心城区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领导分工重新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1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95项,其中,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412项,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1712项,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3890项,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告326项,房屋权属补登公示2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分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和答复。截至报告日已答复1件。申请人为公民个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8.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还不够大,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深度还不够;二是有时存在信息公开更新内容不够及时、全面的现象。

2022年,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分局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二是对分局的各类信息进一步梳理,结合实际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