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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分局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7 17:51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度,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并结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不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服务社会公众。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制度,压实责任

2021年,分局认真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要求编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予以公开,便于社会公众及时查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区保密要求,健全完善审查程序,实行信息拟办、审查、发布各环节严密衔接,确保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不泄密、可公开。

(二)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围绕群众关注热点,2021年度,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21条,本单位基本信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年度预算决算等均及时在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或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平台予以公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示了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征地信息、不动产登记公告、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保障公众知情权。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本单位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7个工作日内,均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1年,分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制度,确保依申请事项全部依法依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不断加强工作规范。2021年,已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8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4件。2021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30.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2

4

0

0

0

3

2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8

4

0

0

0

3

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5

0

0

0

0

0

1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3

0

0

0

0

0

1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8

0

0

0

0

0

1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3

4

0

0

0

3

2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4

0

0

0

0

0

2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6

0

0

0

6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依然较多,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的有1件,为“于克礼不服信息公开案”(津规自复字〔202173号)。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定涉案《政府信息依申请告知书》超过法定期限,程序违法,撤销北辰分局作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并责令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北辰分局已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答。

复议案件的败诉充分暴露了分局在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新条例的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工作,指导各部门加强对条例的精准把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进一步改善分局业务流程建设,结合实际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高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未审结并结转下一年度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为结果维持;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3件分别为“于克礼不服信息公开案”(津规自复字〔202057号)和“李强不服信息公开案”(津规自复字〔202059号)(津规自复字〔202057号),已按规定重新作出答复。

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