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规定,现公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共计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止。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根据《2019年天津市河东区政府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做好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优化公开流程,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因我分局为市局派出机构,无权制定规范性文件,所执行政策及其相关标准均由市级部门制定并进行有关解读,分局以制定内部管理性文件为主。我分局按时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所有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均依法依规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无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故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加强服务意识, 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今年以来,贯彻执行《河东区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天津市规划局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优化审批流程,深化实施“五减”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时,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所有申请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办结率达到 100 %。
(三)拓宽公开渠道,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我分局充分利用河东区政务网和市局政务网,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对规划调整方案等事项不仅利用政务网公示,还利用新闻媒体、项目现场、规划展示厅公示等多种方式扩大信息传播量,同时深入企业与居委会进行详细讲解,与群众及时进行互动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我分局严格按照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对我分局所有政务信息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坚持制度严格,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不出现失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情况。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进一步完善《天津市规划局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强便民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2019 年底,分局机构改革中将主动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业务合并为一个科室进行牵头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我分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不漏报、不误报、不迟报。 2019 年 11 月,分局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分析典型案例,提高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分局通过河东区政务网、市局政务网、中国土地市场网等方式,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包括分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和领导名单,区域城乡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规划许可审批成果信息,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供地前信息公示、规划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019 年,我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97条,其中政务信息51条,规划许可审批信息156条,公布公示信息53条,违法建设查处结果信息14条、土地供应公示信息 23 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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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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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增加2 | 14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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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无变化 | 14 | |
行政强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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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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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9569366 元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 年,我分局共收到自然人、商业企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申请主要通过河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当面来访等方式,申请内容涉及城乡规划、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等信息。所有申请均依法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答复率达到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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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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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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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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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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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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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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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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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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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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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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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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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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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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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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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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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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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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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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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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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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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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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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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9 年针对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针对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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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 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力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对此,我分局在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一制三化”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公开公示办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推进与企业干事创业、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二是进一步健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新媒体形式的融合,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