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 附件 | ||||||||||
| 涉企收费清理整治情况统计表 | ||||||||||
| 填报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填表人:徐正建 联系电话:022-68962656 填报时间:2024年4月1日 | ||||||||||
| 序号 | 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元) | 年收费金额(万元) | 服务内容 | 文件依据 | 清理意见 | 备注 |
| 1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收费 |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个人等 | 见文件 | 0 | 法规处罚 | 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保留 | |
| 3 | 天津市静海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 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收费 |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个人等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 | 203 | 不动产权登记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津发改价管【2017】51号 |
保留 | |
| 5 | 天津市静海区规划建筑设计所 | 测绘费 | 经营服务性 |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个人等 | 按合同约定收费 | 378 | 测量服务 |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文件 | 保留 | |
| 说明:1.此表由各区、市级各部门负责汇总填报。2.“收费项目”栏:一个单位有多项收费的,每项收费均作为一个收费项目,需全部分别填写。3.“收费性质”栏:按照收费属性分别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会费、其他收费(此类收费请在备注中对应说明)。4.“收费对象”即指缴费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个人等)。5.“收费标准”栏:对照每一个收费项目填写,按合同约定收费的,依据原始发票载明收费项目。6.“年收费金额”填写2023年度数据。7.“服务内容”指收费项目对应的具体服务项目。8.“文件依据”指执行该项收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或部门文件、行业预算定额、合同约定、以及本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确定等。9.清理意见指保留、取消、降低收费标准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