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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08:39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前身系滨海新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于2006年成立。2016年将塘沽区土地整理中心、汉沽区土地整理中心、大港区土地整理中心合并进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1年又承担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的职能。承担区域内土地整理储备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交易、土地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土空间和自然生态修复技术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征收、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开垦等技术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复垦整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技术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内设10个职能科室。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5.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6.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7.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4,168,305.25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622,253.40元,增长49.49%主要原因是2023年土地市场回暖,土地交易管理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800,968.0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3,397,946.7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土地市场回暖,土地交易管理费增加。

其中:

事业收入14,585,247.74元,98.54%

其他收入215,720.34元,1.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620,011.5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073,959.73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土地市场回暖,土地交易管理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33,620,011.58元,占1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抑尘车2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