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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市规划资源局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2-09-06 17:25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1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1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1

四、支出决算表1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1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2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1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本辖区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承担本辖区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资产核算、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内设8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207,142.61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07,142.61主要原因是:我分局为新增单位,自2021年起由区财政上划为市财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88,939.6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8,188,939.62元,主要原因是:我分局为新增单位,自2021年起由区财政上划为市财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4,849.80元,占90.06%;其他收入814,089.82元,占9.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767,191.7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767,191.71元,主要原因是:我分局为新增单位,自2021年起由区财政上划为市财政其中:基本支出7,760,087.21元,占99.91%;项目支出7,104.50元,占0.0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393,052.79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93,052.79元,主要原因是:我分局为新增单位,自2021年起由区财政上划为市财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4,849.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374,849.80元,主要原因是:我分局为新增单位,自2021年起由区财政上划为市财政。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4,849.8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000.00元,占7.69%;卫生健康支出320,000.00元,占4.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87,849.80元,占87.97%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7,374,84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80,745.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104.5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性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367,745.30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367,745.30元,主要原因是我分局为新增单位,自2021年起由区财政上划为市财政。其中:人员经费6,205,745.3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162,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62,000.00元,比2020年增加1,162,000.00。主要原因是:我分局为新增单位,自2021年起由区财政上划为市财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7,104.5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