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3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3
四、支出决算表 3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4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主要职责是:
负责市内六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市内六区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负责市内六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负责市内六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市内六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
负责市内六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负责市内六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信访、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完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本级
1.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405,102.83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721,170.48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77人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各项支出减少。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599,149.32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611,509.3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77人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财政收回相应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94,834.04元,占99.98%;其他收入4,315.28元,占0.02%。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457,131.56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876,207.01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77人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各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9,271,539.56元,占99.05%;项目支出185,592.00元,占0.95%。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607,852.81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08,964.40元,下降16.9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77人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各项支出减少。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607,852.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4%,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808,964.40元,下降16.9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77人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各项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7,852.8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8,137.84元,占7.24%;卫生健康支出814,501.32元,占4.3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445,213.65元,占88.38%。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07,852.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8,758.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9,379.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9,81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68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支出减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5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259,62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支出减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85,592.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1名退休职工病故,发放抚恤金。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8,422,260.81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994,556.4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77人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各项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6,033,260.8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2,389,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389,000.00元,比2020年减少424,000.00元,降低15.0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数由77人降为32人,人员调出较多,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3,826.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3,826.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3,826.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85,592.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