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过程: 2008年11月17日,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要求违法当事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貌。此后,李某等人并未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对于拆除违法建筑物及恢复土地原貌的行政处罚置之不理,多次找到执法人员及村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砖厂已投入大量资金,且未投产就要拆除,损失巨大,难以接受。经过村委会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找到违法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向其宣讲国家相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强调了违法占地、破坏耕地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当前对于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原则,同时结合其他违法案例耐心细致的讲解有关法律和政策,经过多次谈话,当事人的思想逐渐转变,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厂房。2009年1月15日,李某等三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在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全部违法建筑拆除完毕并对现场的堆料进行了彻底清理,为使该地块完全达到了复耕种植条件,违法当事人主动寻找适合耕种的种植土壤补充到该地块中。此后,为尽快在该地块上耕种作物,村委会主动联系相关农业部门,对该地块适宜的耕种作物进行研究,最终确定了耕种作物种类并进行了复耕。截止到目前,该土地上已种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并喜获丰收。
查处效果: 执法人员为达到拆除一处、警示一批、震慑一方的作用,在拆除现场召开了专项整治擅自侵占农用地建厂的现场会议,通过违法当事人的现身说法,结合法律法规宣讲,进一步加深了基层干部在农村土地使用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在群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增强了广大群众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通过此案查处更震慑了一部分想擅自占用土地的人员,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氛围。
案例点评:这是一起非法占地经教育自行拆除并复垦的案例。当前一些违法者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在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前提下,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的行为时有发生。本案中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李某等三人非法占地行为实施处罚后,违法者采取置之不理手段对拆除复垦工作予以抵触,经过执法队员、村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耐心地向违法当事人宣讲相关土地法律法规,使其从思想上意识到违法占地行为的危害性,通过多次宣传教育以及拆除现场违法者的现身说法,进一步加深了违法当事人对于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认识,最终使李某等三人自行拆除违法占地地上物并进行复耕,达到了自行拆除与主动复耕的良好效果。
200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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