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关爱版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执法公示行政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结果
自行拆除违法占地地上物并复垦案例【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2009-12-22 09:50
  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一厂房,占地面积31.6亩,地类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7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31.6亩。经调查,该地块原为废弃坑塘,年初,村民刘某承包该地块用于养殖经营,因养殖业不景气该地块一直闲置。2008年5月,村民刘某经人介绍将该宗土地协议转租给外地李某等三人,准备用于建设空心砖厂厂房,并于2008年9月开始施工建设,建筑面积5350平方米,其中制坯车间259.4平方米、烧制车间1243平方米、晾坯车间3340平方米、职工宿舍28间共计362平方米、其他用房145.2平方米,厂区内大部分地面已硬化。李某等三人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厂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违法占地行为。

  查办过程:
2008年11月17日,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要求违法当事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貌。此后,李某等人并未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对于拆除违法建筑物及恢复土地原貌的行政处罚置之不理,多次找到执法人员及村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砖厂已投入大量资金,且未投产就要拆除,损失巨大,难以接受。经过村委会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找到违法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向其宣讲国家相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强调了违法占地、破坏耕地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当前对于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原则,同时结合其他违法案例耐心细致的讲解有关法律和政策,经过多次谈话,当事人的思想逐渐转变,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厂房。2009年1月15日,李某等三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在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全部违法建筑拆除完毕并对现场的堆料进行了彻底清理,为使该地块完全达到了复耕种植条件,违法当事人主动寻找适合耕种的种植土壤补充到该地块中。此后,为尽快在该地块上耕种作物,村委会主动联系相关农业部门,对该地块适宜的耕种作物进行研究,最终确定了耕种作物种类并进行了复耕。截止到目前,该土地上已种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并喜获丰收。

  查处效果:
执法人员为达到拆除一处、警示一批、震慑一方的作用,在拆除现场召开了专项整治擅自侵占农用地建厂的现场会议,通过违法当事人的现身说法,结合法律法规宣讲,进一步加深了基层干部在农村土地使用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在群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增强了广大群众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通过此案查处更震慑了一部分想擅自占用土地的人员,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氛围。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非法占地经教育自行拆除并复垦的案例。当前一些违法者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在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前提下,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的行为时有发生。本案中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李某等三人非法占地行为实施处罚后,违法者采取置之不理手段对拆除复垦工作予以抵触,经过执法队员、村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耐心地向违法当事人宣讲相关土地法律法规,使其从思想上意识到违法占地行为的危害性,通过多次宣传教育以及拆除现场违法者的现身说法,进一步加深了违法当事人对于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认识,最终使李某等三人自行拆除违法占地地上物并进行复耕,达到了自行拆除与主动复耕的良好效果。

2009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党政机关

关于本站| 版权信息|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徽标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本站|版权信息|网站地图|使用帮助|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