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对测绘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稳定态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局制定了《2025年天津市测绘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5年10月21日
2025年天津市测绘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
检查工作方案
依据国家测绘资质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做好2025年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测绘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一)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实施测绘资质巡查随机抽查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市测绘单位资质符合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测绘行业法定义务等方面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二)职责分工
市规划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测绘资质巡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市测绘地理中心协助市局开展工作。
各区规划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各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巡查对象
市局巡查对象从我市甲级测绘单位中随机抽取,各区分局巡查对象从本辖区测绘单位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均不低于10%。
二、巡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符合性检查
1.法人资格:现场检查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技术人员:现场检查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
3.技术装备:现场检查测绘技术装备实物,核定所有权证明材料以及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设施。
4.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管理体系:现场检查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保密人员培训证书、保密管理台账等材料以及保密场所、保密设备。
5.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现场检查质量管理制度、员工技术培训、继续教育记录、测绘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和测绘项目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相关佐证材料。
6.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体系:现场检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台账、资料档案库房以及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
7.其它需要检查的材料。
(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对照《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重点检查测绘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落实情况以及测绘单位是否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检查测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外业项目驻地安全、外业作业安全、交通安全、室内安全、安全装备等方面相关佐证材料。
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能够即时整改的要立整立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时间期限完成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复查。
三、工作安排
2025年度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安排为五个阶段:
(一)制定工作方案
市局制定并下发2025年天津市测绘资质巡查工作方案,各区分局根据该方案制定本辖区检查方案。
(二)组织开展自查
各区分局开展现场检查前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测绘单位按照巡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并于11月4日前向分局提交自查表。
(三)确定检查名单
市局、各区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检查对象,各区分局将抽取单位名单于11月5日前报送市局备案。
(四)开展实地巡查
市局、各区分局于11月6日至12月5日期间,按照巡查计划完成现场巡查工作。
(五)上报工作总结
各区分局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2025年度巡查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市局将各区检查结果汇总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对外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在开展检查工作前,市局、各区分局应登录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更新检查人员名录库和被检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名录库,通过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检查工作结束后,应于12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平台。
(二)在开展巡查工作5个工作日前,市局、各区分局应向被检单位发出书面检查通知,明确告知检查内容。各被检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市局、各区分局开展检查工作必须同时由2人以上实施,检查结束后当场填写检查表格(详见附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代表在检查表上签字,并加盖被检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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