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调查通知书
编号:
天津协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个人):
你(单位) 建设香港花园B1区1#、5#别墅四栋建筑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
十三条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的规定。请你(单位)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接受调查。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身份等身份证明材料
2. 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文件
3. 竣工验收合格证、施工合同、竣工备案材料等材料
联系人: 张轶华、杜学伟
电 话: 022——24877378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二经路增2号柏丽大厦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