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改革,自2025年6月9日起,在武清区等区域试行不动产权证书电子附图。具体如下:
一、不动产权证书电子附图,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上不再粘贴纸质附图,直接将电子附图二维码打印在证书上,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实时、便捷、安全地查看电子附图信息。电子附图与纸质附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首批试行区域为武清区、东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并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原则逐步实现全市覆盖。
三、电子附图功能上线后,不动产权证书自助打印设备同步启用,通过自助打印设备自助领取纸质证书的,申请登记时领取的纸质“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不再收回。
特此通知。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