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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村庄规划
编制导则》的通知
各涉农区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进一步规范指导“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我局组织对《天津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天津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导则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天津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同步废止。
附件:天津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2023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