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天津市“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高质量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市规划资源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道路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行)》,现予以印发。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用期一年,试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意见或建议寄送至市规划资源局交通与市政规划管理处(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道路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
管理技术规程(试行)》(本册)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