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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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09339EMB1909339E/2020-0083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规自发〔2019〕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的衔接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原规划、国土资源、海洋、林业管理方面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

              

附件:1.废止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9429空空空空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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