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各区、县人民政府:
2013年底以来,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深化工作,目前已形成现状调查报告、土地细分导则方案等阶段性成果。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控规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增强城市活力要求,突出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适应中心城区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功能,优化用地布局,增强城市活力,结合本次中心城区控规深化工作,针对控规编制与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规划管理与社会管理的对接。加强控规的适应性和可实施性,调整控规单元划定范围,与现状街道行政管理范围相对应,原则上一个街道对应一个控规单元,现状规模过大的街道(镇),应划分为两个或多个控规单元,并按控规单元配置相应社区配套,在空间范围上使规划管理与社会管理保持一致;按照《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在各项功能及规模不缺少的前提下,将公共服务设施从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三级配置对应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两级为主配置,在管理层级上使规划管理与社会管理相衔接。
二、强化用地布局的混合使用。在控规深化编制中,结合产业、人口与用地布局的研究,鼓励各类用地的混合布局,合理确定用地比例,促进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避免形成大面积的单一性质用地。在市区两级城市中心等商业商务集中区,可合理配置居住用地;在自主创新科技示范区等新兴产业区配置相应的现代服务业及居住用地;在大型居住区内,增加商业商务、文化创意、医疗养老等用地,提供就业创业空间载体;在地铁等交通枢纽综合开发区域,鼓励商业、居住、交通设施集中复合设置,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强化道路交通系统与土地使用的相互协调。进一步梳理交通性、生活性等不同类型道路,确定沿线用地的使用性质、空间布局及开发规模等要求,实现交通系统与土地使用的优化与整合。特别是对于道路等级配置中最缺乏的支路,要按照不同街区类型控制街区尺度,加大密度,体现窄路密网的建设格局;要合理确定支路宽度,既控制最大宽度,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又控制最小宽度,以保证一定的通行能力,营造良好的慢行空间尺度。
四、强化民计民生配套设施的空间落位和集约利用。梳理整合专项规划,从保证民计民生和城市整体利益的角度,在新建区和建成区采取不同的对应措施,落实各类配套设施。新建区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严格配置各类配套设施,鼓励将功能相近的医养服务、社区管理服务、文体活动、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适度集中、组合共建,方便百姓使用,促进邻里交流,激发社区活力;建成区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补建方式,逐步完善,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五、强化控规成果的通则式管理。增强控规的刚性和适应性,改变现行单纯依靠单元图则的管理模式,在控规成果中增加通则文本,管理使用要图文并重。在通则文本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共性指标,以及规划管理程序和要求;在单元图则中,规定用地性质、容积率、主要配套设施等具体指标和要求。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可参照执行。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