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我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及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现将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中涉及相关文书的模板(试行)印发各单位,请在具体工作中参照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原试行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建筑工程类项目文书模板
2.市政项目文书模板
2018年10月30日空空空空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1规划选址(条件)阶段征求意见模板
关于征求**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
**向我局申请**规划选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征求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如位于**环境保护范围内,并且能够采取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由贵单位依法依规将相关要求通报建设单位,并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监督管理;
二、该项目如位于**环境保护范围内,并且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危害,贵单位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局,逾期视为同意项目选址;
三、该项目如不位于**环境保护范围内,不需回复意见。
此函
**项目规划选址申请单位:**
**项目规划选址申请单位联系人:**
**项目规划选址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单位:**
**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单位联系人:**
**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模板适用但不限于征求气象、地震部门意见)
附件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征求意见模板
关于征求**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意见的函
**:
**向我局申请**规划许可,并提交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该方案征求意见如下:
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城乡规划方面内容符合要求,请你单位将有关**方面的要求通报建设单位,并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监督管理。
此函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单位:**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单位联系人:**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位:**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位联系人:**
**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模板适用但不限于征求消防、人防部门意见)
附件1—3许可承诺模板
**单位关于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承诺
我单位现申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该项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本单位(人)承诺在工程开工建设前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属于500平方米以下符合原规划条件且与周边环境关系不发生改变的现状改建、扩建项目,本单位(人)承诺在工程开工建设前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标准(试行)》要求);
三、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五、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六、本单位(人)承诺本次申报提交的所有材料及内容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诺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开展后续建设、经营、服务等工作,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许可机关无关;
如因日照分析、建筑面积等不真实准确引发的相关问题,本单位(人)承诺全权解决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七、本单位(人)承诺建筑设计过程中不为后期增加建筑面积、改变使用性质创造便利条件。如出现销售宣传材料增加建筑面积、改变使用性质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普遍改变建筑面积、使用性质等行为视为违反承诺;
八、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与审批机关无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九、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项目公司盖章 上级公司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4许可以函代证模板
关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
**:
你单位申请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材料收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1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意见〉》(津党发〔2017〕7号)等文件要求,按城乡规划方面的法规、标准以及规划条件进行规划审核,用地性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同步调整),原则同意规划布局,建筑风格符合规划设计导则。有关规模、用地等要求以发改、国土等部门意见为准。你单位可同步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同时请依法依规同步开展公开公示、论证评价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落实。此函不作为正式许可。
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式许可。
此函
**年**月**日
(本模板适用市政府审定的审批类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审查意见)
附件1—5□规划选址(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征求意见模板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模板
关于征求**项目有关意见的函
**文物主管部门:
**向我局申请**规划选址(条件)(或**向我局申请**规划许可,并提交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征求意见如下: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条款要求,现针对 (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局。
此函。
**项目申请单位:**
**项目申请单位联系人:**
**项目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单位联系人:**
**项目审批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1—6配建城市雕塑许可承诺模板
关于**项目配建城市雕塑的承诺
**:
我单位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有关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该项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本项目按照《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要求,须配建城市雕塑*座,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承诺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完成,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本单位(人)承诺配建的城市雕塑严格按照《建设项目配建城市雕塑规划管理负面清单》提出的各项要求执行;
(四)本单位(人)承诺按照《天津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要求相关条款执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六)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与审批机关无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七)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单位(人):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
承诺单位联系人:
承诺单位联系方式:
**年**月**日
附件2—1选址意见书阶段征求意见模板
关于征求**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
**向我局申请**规划选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征求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如位于**环境保护范围内,并且能够采取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由贵单位依法依规将相关要求通报建设单位,并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监督管理;
二、该项目如位于**环境保护范围内,并且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危害,贵单位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局,逾期视为同意项目选址;
三、该项目如不位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不需回复意见。
此函
附:建设项目选址示意图
**项目规划选址申请单位:**
**项目规划选址申请单位联系人:**
**项目规划选址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单位:**
**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单位联系人:**
**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2—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承诺模板
关于**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承诺
**:
我单位申请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有关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线性市政类项目)承诺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了解了该项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对于约定需要提交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承诺能够在开工前且最长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予以提供;
(三)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五)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六)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与审批机关无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七)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单位(人):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
承诺单位联系人:
**年**月**日
附件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模板
关于**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承诺
**:
我单位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有关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线性市政类项目)承诺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了解了该项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对于约定需要提交的相关协议及证明,承诺能够在开工前且最长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予以提供;
(三)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五)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六)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与审批机关无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七)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单位(人):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
承诺单位联系人:
**年**月**日
附件2—4许可以函代证模板
关于**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意见的函
**:
你单位申请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材料收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证办发〔2016〕61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的意见〉》(津党发〔2017〕7号)等文件要求,按城乡规划方面的法规、标准以及规划条件进行规划审核,申报材料中城乡规划内容符合城乡规划方面的技术要求。你单位可同步办理相关前期手续,此函不作为正式许可。
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式许可。
此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