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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09339EMB1909339E/2020-0054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国土房地权〔2015〕324号
主 题 :
自然资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标 题】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颁布日期】 2015-11-26
【时 效 性 】 有效
【实施日期】 2015-11-30
【颁布单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失效日期】 -
【内容分类】 委局级 -房产管理 地籍管理
【文 号】 津国土房地权〔2015〕324号
发布日期:2015-11-27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及我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市于2015年11月30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方便当事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试行)》,自2015年11月30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
附件: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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