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局印发了《城乡规划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我市印发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发〔2018〕22号,以下简称《方案》)。在城乡规划部门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监管,是落实《方案》中对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要求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目标
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智慧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推动监管向服务性、精细化转变。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条,主要从工作模式、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实施抽查、录入信息、利害回避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有:“双随机 一公开”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用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