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武清区)武清站联通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公示武清站联通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期限自2025年6月18日-2025年7月17日。
如相关权利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将意见反馈我局。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12号(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请在信封上注明:对武清站联通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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