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调查通知书
蓟规自执字〔2025〕002号 |
周国青:
经信访反映你在官庄镇石佛村北侧占地建筑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的规定,请你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行政执法科接受调查。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土地承包合同书或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吕新颖
电 话: 29122983
地 址: 蓟州区城内迎宾路十八号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