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完善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规划管理体系向“精准化、智慧化、人本化”转型,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目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凝练重大项目技术需求,通过“揭榜挂帅”形式开展科研攻关,以“需求导向、竞争择优、协同攻关”为导向,充分挖掘社会优势科技资源,进一步破解关键问题、激发创新活力。现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公开征集揭榜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通过需求征集、专家评审,遴选出立项需求6项,编制项目榜单。项目榜单提出了项目名称、技术需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考核指标、研究周期、预算经费。(详见附件1)
二、揭榜条件
1.揭榜方应为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以及承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
2.揭榜方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技术方案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3.揭榜方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4.项目主持人应为揭榜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领域科研能力和工作基础。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无逾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三、揭榜要求
1.有意向揭榜单位应根据榜单内容及自身能力,填写《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具体研究内容可进行合理拓展。
2.揭榜单位需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项目研究周期最晚不得超过项目合同书签订后18个月。
4.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可作为联合体共同参与“揭榜挂帅”科研攻关工作。
四、其他要求
1.揭榜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
2.研究成果的物权和知识产权均归属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及中榜单位共同享有,未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同意,中榜单位不得擅自将“揭榜挂帅”项目产出的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追究中榜单位的违约责任。
3.揭榜方应对执行本项目期间获取的全部资料、科技成果涉及保密事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保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特殊情况以项目合同书为准),未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不得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以外的单位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改进,否则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追究中榜单位的违约责任。
4.知识产权、论文等科技成果申报、维护所产生各类费用包含在“揭榜挂帅”项目经费中。
五、材料报送
1.揭榜单位填报《2025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6份,电子版1份(光盘)
2.揭榜单位请于2025年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905-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市规划资源局科技处郑鑫、周福达;
联系电话:63083330,63083327;
联系人:市规划编研中心冯媛;
联系电话:8827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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