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2号)“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服务”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完成“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功能升级,现将有关具体落实要求函告如下:
一、策划生成牵头部门在项目启动协调时,需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有审批事项职责的部门参与协同核提意见。
二、参与协同核提意见部门在核提意见阶段,提出本部门审批阶段需申报的审批服务事项。
三、项目策划完成后形成的项目生成信息(含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由申报单位反馈给审批阶段项目建设单位。
四、参与协同核提意见部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任何意见,系统将默认按照无需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审批服务事项同意策划生成通过。
五、新增系统功能将于2021年4月30日零时正式启用,启用时点前系统中尚未完成的项目,牵头部门在完成意见汇总后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启动协调。
六、请滨海新区政府参照此通知要求同步升级区级平台功能,并组织各功能区落实。
各单位执行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反馈,我局将及时研究解决,共同落实好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此函。
附件:优化项目策划生成服务操作流程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