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
武清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天津市武清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武清区政府迅速部署行动,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组织1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用时3年,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1919.34公顷(92.87万亩)。其中,水田2702.57公顷(4.05万亩),占4.36%;水浇地59200.77公顷(88.8万亩),占95.61%;旱地16公顷(0.02万亩),占0.03%。
(二)种植园用地3189.24公顷(4.78万亩)。其中,果园3138.09公顷(4.7万亩),占98.4%;其他园地51.15公顷(0.08万亩),占1.6%。
(三)林地22223.54公顷(33.3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059.24公顷(9.09万亩),占27.26%;其他林地16164.3公顷(24.25万亩),占72.74%。
(四)草地1871.09公顷(2.81万亩)。均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五)湿地3951.17公顷(5.93万亩)。其中,内陆滩涂523.14公顷(0.79万亩),占13.24%;沼泽地3428.03公顷(5.14万亩),占86.7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4597.43公顷(51.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9024公顷(13.54万亩),占26.08%;建制镇用地9681.27公顷(14.52万亩),占27.99%;村庄用地14486.77公顷(21.73万亩), 占41.87%;采矿用地47.64公顷(0.07万亩),占0.1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57.75公顷(2.04万亩),占3.92%。
(七)交通运输用地5722.03公顷(8.5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20.16公顷(0.78万亩),占9.09%;公路用地3541.89公顷(5.31万亩),占61.9%;农村道路1659.92公顷(2.49万亩),占29.01%;管道运输用地0.06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474.6公顷(33.7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324.7公顷(1.99万亩),占5.89%;水库水面814.34公顷(1.22万亩),占3.62%;坑塘水面7753.64公顷(11.63万亩),占34.5%;沟渠10955.12公顷(16.43万亩),占48.75%;水工建筑用地1626.8公顷(2.44万亩),占7.24%。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