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质量现状鉴定结论告知书
范俊强:
经查您在京山铁路以北、东河以东、东大桥村土地上堆土,取土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农用地,经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对农用地质量鉴定,现将农用地破坏情况告知如下:
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28407-2012),分等因素(地形坡度、表层土壤质地、剖面构型、土壤盐渍化程度、土壤有机质含量、灌溉保证率和排水条件)是影响农用地质量的重要构成因素。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东大桥地块的地表由于被堆土覆盖, 导致该地块的地形坡度、表层土壤质地和剖面构型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综上所述,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东大桥地块农用地质量遭到了破坏,无法耕种。
特此告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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