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土地开发建设,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宝坻区宝坻新城南城路以南10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5月14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gzjbdfjzyk@tj.gov.cn。
本次《方案》共涉及10个开发片区,均位于宝坻新城范围内,具体范围为:片区1北至南城路、南至庆丰路、西至开元路、东至难关大街;片区2北至庆丰路、南至建设路、西至田场路、东至开元路;片区3北至建设路、南至南三路、西至新仓路、东至朝霞路;片区4北至广川路、南至南三路、西至南关大街、东至东城南路;片区5北至精天道、南至南环路、西至双站路、东至宁海路;片区6北至嘉禾街、南至安成街、西至望月路、东至西环南路;片区7北至钰松街、南至渔阳路、西至钰华街、东至东环南路;片区8北至支路一、南至新宝坻大道、西至次干路四、东至西环路;片区9北至支路一、南至新宝坻大道、西至津围路、东至钰华街;片区10北至支路二、南至后围路、西至钰华街、东至次干路十。
片区所在宝坻新城路网完善,交通便利。水、电、气、通讯和排水设施完善,具备成片开发条件。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是落实宝坻区“十四五规划”的需要。
2、是平衡资金,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的需要。
3、是保障宝坻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该《方案》片区内拟征收土地规划地类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等,其主导功能是居住、商业。
四、成片开发可行性
1、该《方案》片区1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53.47%、片区2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61.57%、片区3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75.09%、片区4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40.87%、片区5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62.26%、片区6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70.20%、片区7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61.75%、片区8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66.23%、片区9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49.40%、片区10公益性用地面积占该片区总面积的64.99%。各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占比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对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不低于40%的要求。
2、该《方案》的开发建设有利于推进宝坻新城的开发建设,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优化生活环境,符合宝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根据《天津市宝坻区15-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市宝坻区15-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市宝坻区15-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市宝坻区15-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方案》涉及片区规划地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4、该《方案》涉及片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一般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地类符合《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要求。
5、涉及片区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该《方案》拟建设项目以居住、商业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类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在2021-2025年分批次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片区开发后将通过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及住宅、商业项目的开发建设获得部分经济收益;同时,片区的开发将会全面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建设项目启动后,有利于提高区域总体环境品质,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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