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我市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天津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制定2009年土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依据
(一)按照需求指导供应的原则,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经市场分析预测,2009年本市商品住宅交易量约890万平方米,按照住宅交易量与上市量1:1.5、上市量与土地供应量1:1.3的关系,扣除年初存量待销房780万平方米,需新增建设约1000万平方米。其中,“规划环外环”内容积率按2、滨海新区和其余区县容积率按1.2测算,分别需新供住宅用地约190、365、210公顷,共计765公顷。商业用房需求量338万平方米,按照供应量与需求量3:1的关系,扣除年初存量待销房192万平方米,需新增建设约520万平方米。其中,“规划环外环”内容积率按3、滨海新区和其余区县容积率按2测算,分别需新供商业用地110、35、90公顷,共计235公顷。
(二)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为依据,着力保证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建设计划,2009年本市计划建设770万平方米、约11.2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其中限价商品房150万平方米、2万套,经济适用房550万平方米、8万套,廉租房70万平方米、1.2万套。按照容积率2.5测算,预计需要土地分别约为60、220、28公顷,共计308公顷。
(三)积极适应“拉动内需、保增长”的调控要求,全力满足市重大工业项目建设需要。
根据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和市发改委、农委等部门提出的重点工业建设项目,按照2008年出让工业用地的平均投资强度,2009年本市工业用地需求预计在2800公顷左右,根据项目分布,滨海新区为1700公顷,其余区县为1100公顷。
二、计划主要指标
(一)经营性房地产用地
根据需求分析,2009年计划出让住宅用地765公顷,建筑规模1075万平方米。其中:“规划环外环”内190公顷,建筑规模415万平方米(含限价商品住房约100万平方米);滨海新区365公顷,建筑规模420万平方米(含限价商品住房约50万平方米);其余区县210公顷,建筑规模240万平方米。住宅用地全部安排普通商品住宅开发,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土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出让总量的70%。
商业用地计划出让235公顷,建筑规模520万平方米。其中:“规划环外环”内110公顷,建筑规模315万平方米;滨海新区35公顷,建筑规模70万平方米;
综上,2009年全市计划安排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1000公顷,可形成1595万平方米建筑规模。其中,“规划环外环”内用地300公顷、建筑规模730万平方米(附表1:2009年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安排表、附表2:2009年规划环外环内计划供应经营性地块明细表)。
考虑2009年经济运行趋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确保供应与市场需求相对称,将结合土地市场实际状况适时对上述计划在总量、结构上进行调整,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保障性住房用地
按照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计划供应各类保障房用地308公顷。扣除已列入经营性房地产用地计划的15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另安排经济适用房用地220公顷,廉租房用地28公顷。(附表3:2009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安排表)
(三)工业用地
根据需求分析,2009年全市计划出让工业用地3000公顷,其中滨海新区1800公顷、其余区县1200公顷。(附表4:2009年工业用地计划安排表)
三、土地收益
(一)市级土地收益
2008年当年出让项目收取的政府净收益为45.4亿元,政策性成本12.7亿元。根据2009年出让计划安排,考虑当前房地产形势和市财政资金需求,按照当年出让项目收取额不低于去年的目标,连同上年度出让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应于本年度收取的土地收益额,2009年计划政府净收益确保完成50亿元,力争达到70亿元;四项政策性成本确保完成13亿元,力争达到20亿元。
(二)区县级土地收益
2009年区县计划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700公顷,建筑规模865万平方米,按照2008年区县出让项目的平均楼面地价和收益率,可实现政府净收益合同额约50亿元。
四、主要措施
(一)积极应对当前形势,探索灵活政策鼓励企业购地。一 是宗地分块出让,使企业可以通过分块交纳出让金、分块领证抵押的循环方式融集购地费用,缓解企业自有资金不足问题;二是利用土地储备证贷款政策支持企业融 资购地,赋予意向购地企业短期土地整理资质,发放储备证封闭贷款支付购地款,帮助企业解决短期资金困难;三是适当放宽合同约定条件,采取延长出让金缴纳和 开竣工期限的方式吸引企业购地,带动激活土地交易市场。
(二)加大招商力度,拓宽土地出让渠道。成 立土地招商办公室,统筹各区和土地整理单位开展土地招商,形成共同招商的联动机制;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扩大土地招商,举办全国性的大型土地招商 会活动,参加国家部门及其他省市组织土地招商推介会,多渠道发布地块信息,并组织成熟地块到市外、境外招商引资;创新土地出让理念,变“出让”为“营 销”,通过组织座谈了解当前开发企业的需求和投资取向,变“供给主导”为“需求引导”,有针对的开展地块包装策划,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促进招商落实。
(三)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重大项目用地的落实。建 全完善对市、区县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适时掌握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办理有高效,促进项目落地建设;推行远程网络交易,各区县设 立土地交易窗口,与市土地交易中心联网运行,实现全市域不同地区同步报价、同步竞买、统一时点成交的零距离网络交易,下半年覆盖到全国,为购地企业提供更 为便捷的服务。
(四)实行出让合同网上填报,强化供地监管。2009年起全市土地供应数据全部纳入监测监管系统,通过实行土地出让合同统一网上填报,统一审核,对全市土地供应的情况的适时掌握和监控,确保全市土地市场秩序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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