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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0-03-27 17:29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实施意见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作为引领事业发展的动力,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建设“服务高效法治廉洁”的政府部门。有关情况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勇同志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全年法治建设总体工作和各专项工作亲自部署,局党委会议专门听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汇报、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汇报,对全市违法用地治理、土地例行督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等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机构改革后的法规文件清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业务流程再造、“多审合一、多规合一”等重大改革、重点难点工作亲自谋划、提出要求,切实将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论述,学习新《公务员法》、新《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法治建设理论知识,进一步增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年举办3次局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分别围绕新《土地管理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涉诉案件等内容,邀请自然资源部、高校、法院有关专家授课,全局系统近2000人次参加讲座,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广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全局系统13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我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学习考试完成率和合格率100%,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职能转变
(一)优化部门职责体系,全面落实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后,及时梳理公布市级行政许可服务等事项71项,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编制内设机构职责三定规定,清理法规文件,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实施区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机构改革、直属事业单位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集中统一管理,组建市、区两级规划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涉农乡镇设立49个土地和规划管理所,确保“一根钢钎”直插基层。一年来,基本构建了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奠定了基础。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优化规划、土地、海洋、林业审批流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限大幅压减,大力推行“一制三化”改革,20个事项(包含子项)52个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工程立项阶段并联审批率达到95%以上。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提前完成国家部署的 2020 年底前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目标,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延伸521 个服务网点。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周六延时对外办公,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做出了贡献。着眼于职能优化高效、便民利企,着力解决规划许可、用地审批中的“堵点”、“痛点”,出台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在我市正式实施。
(三)强化担当作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以服务人民、造福百姓为最大政绩,主动服务我市棚户区改造、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大地铁建设及电网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的规划用地保障。服务国企混改,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群众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破解历史遗留难题,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努力把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打造成“服务高效法治廉洁”的政府部门。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地方法规规章立改废
起草制定地方法规《关于推进实施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的决定》,于2020年1月3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修改《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年内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和修改草案。坚持科学民主立法,采取专题研讨、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多方征求意见,提高立法质量。有序开展并按时完成与上位法不符、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涉及民营经济及产权保护等各专项的法规规章及文件清理工作。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出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备案等“八统一”制度,严控发文数量、提高质量,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管理。全年印发局发规范性文件10件,均按规定报市司法局备案。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程序一并进行,实现有件必审。局机构改革后及时完成原规划、国土资源、海洋、林业领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局发文件的全面清理评估,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5件,保留11件,重发22件,修改14件,废止或宣布失效28件,分批发布了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确保机构改革后政策文件有效衔接。编辑印刷2018年度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汇编、执法依据手册。
(三)认真落实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机制
按照本市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政策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程序,确保重大决策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编制市局权责清单、“一制三化”改革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均进行了法律审核。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整合优化原四个局法律顾问,重新组建了由法制机构人员、专家学者、执业律师构成的法律审核团队,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在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土地案件处理、土地规划和海洋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智库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为我局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均在局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各单位不同意见,注重征求意见情况的协调反馈情况,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行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局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行政许可公示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规范执法文字记录,严格落实文书要求,把音像、场所和内容列入执法记录的重要构成部分,保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全面、真实;利用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下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主体、审核事项及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及相应责任,同时加强各分局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审核队伍业务素质。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
持续推进土地资源、城乡规划、野生动物、林地、海洋等领域执法,组织开展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大棚房”专项整治回头看、历史遗留违法占地清理整治、历史遗留围填海处置、“海盾”、“碧海”等各领域一系列专项行动,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增强执法的公正高效权威性。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制度机制建设。成立市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召开全体会议,分析形势和存在问题并作出工作部署。出台市局《行政复议工作办法》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落实“谁主管(作出)、谁负责、谁答复”责任制,明确复议应诉工作流程,压实业务部门为复议应诉承办机构的主体责任。建立公职律师制度,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协助办案,提高应诉能力和办案水平,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事务。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542件,其中行政诉讼209件,复议答复253件,复议立案80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力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大调解和解结案力度,案前化解率7%。坚持有错必纠,经复议审理撤销原行政行为7件,纠错率约11%,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5件,切实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三)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局系统复议应诉工作人员观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审视频,赴一中院、和平法院旁听庭审。行行政复议应诉情况每季度通报和向局党委报告制度,发布2019年度典型性、指导性十大典型案例,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建议。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海洋生态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公益保护合力的实施意见》,发挥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职能作用,强化公益保护。
六、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健全完善“七五”普法工作机制
市局印发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确定业务机构为主体,法制部门负责抓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印发市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
4月中旬组织《保守国家秘密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普法宣传工作,在局系统组织开展以“依法保护军事设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网络知识竞赛活动。8月邀请市政务服务办专家授课,详细解读《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月组织开展“礼赞新中国自然资源普法行”法治宣传活动,市局与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宁河区东棘坨镇政府、宁河分局共同赴宁河区东棘坨镇大从村、张彪村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1月份与蓟州区政府、相关媒体合作,在蓟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
(三)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和新土地管理法宣传系统活动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受众面,在局政务网站设新土地管理法宣传浮窗,完善“政策法规”中新土地管理法有关内容,制作宣传标语口号40条,通过各分局将普法宣传触角延伸至乡镇村基层。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任务重,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等方面,需要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制定新法,清理评估原有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并举,加大开门立法、科学民主立法力度,确保立良法善法,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是普法宣传不够到位,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普法的深度广度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政策宣传触角没有延伸到乡镇基层。
三是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不作为乱作为、程序不合法时有发生。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宽、范围广,执法对象千差万别,部门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还有待加强。
(二)2020年法治工作思路
1.加快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和三年规划,抓紧推进《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修改报审工作,积极做好《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调研修改,开展《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调研。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修改,加快相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
2.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一制三化”改革升级版,整合管理职能和工作流程,继续提升并联审批率,压缩审批时限。落实窗口无否决权要求,全心全意做好服务企业群众工作,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
3.大力推进“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全局系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在执法工作中利用土地日、地球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做到“边执法边普法”,寓普法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加大新《土地管理法》集中普法宣传力度,将宣传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基层,夯实法律贯彻执行的群众基础。
4.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同,全面实施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开展土地、矿产、规划、自然保护区、林业案件的市级直查、挂牌督办和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审批部门和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5.继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快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履职尽责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资源公平配置、疏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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