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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要点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04-24 17:40
2020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回头看”,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2020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国林草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紧扣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主线,抓改革促融合、理旧账补弱项、立法治固根本,以逆势突围的精神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坚决推动市委土地领域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我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重构天津生态格局,强化城市特色、延续城市文化,突出陆海统筹、合理利用资源,推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全面落实,持续深化建设“服务高效、法治廉洁”的政府部门,服务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以工作的新成效新业绩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向人民群众汇报。
2020年,重点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一、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科学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持续做好承接非首都功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规划保障和空间落位。持续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规划建设。持续加大支持天津智慧港口、绿色港口规划建设力度。持续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持续完善生态联防联治合作机制。
加快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深入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双评估”工作以及市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工作。高质量编制《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科学谋划现代化大都市“成长坐标”。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积极推动交通、生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支撑。以“国土三调”为基础开展市域“一张图”转化建设工作,加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
推动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对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基础数据和标准,指导各区抓好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力争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初步方案,待市级总体规划批复后,履行区级相关审批程序,实现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加强控规编制研究管理和城市设计工作。强化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钢”性和“刚”性管理。开展街区层面控规研究及试点,推广新理念新技术,提升城市活力。持续推动“设计之都”核心区——海河柳林地区控规修改及相关工作。组织编制中心主城总体城市设计,对中心主城的城市风貌进行总体控制和合理引导。编制新型居住社区通则,提出面向2035、2050的高品质居住愿景。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管理研究,针对我市老旧居住社区、闲置厂房等不同类型建筑,提出适合天津实际的规划实施策略建议。
积极推动村镇规划编制。指导各区开展镇(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订《镇(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积极推动各涉农区开展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为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支撑与保障。
加大市政和民生工程规划保障力度。持续做好6条开工建设地铁线的规划保障工作。推进电力“1001”和“9100”工程以及国家重大能源管道的规划保障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旧区改造、就医、入学、养老服务等民生项目规划建设以及地铁上盖、民航大学、总医院门诊楼、污水处理厂、天津歌舞剧院等重点工程规划建设。
二、加大自然资源统抓统管力度,落实最严格的管控制度,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深化第三次国土调查。在第三次国土调查初始成果的基础上,高标准完成 2019年12月31日国家统一时点的国土空间利用状况更新工作,形成详实准确的调查成果;同步完成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掌握耕地和建设用地等重要地类的利用变化情况,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加大土地利用管理 力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抓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僵尸企业”处置中土地盘活再利用,坚决盘活存量、遏制增量。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
积极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我市承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用地需求,特别是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重点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以国务院建设用地审批授权委托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土地供给管理,理顺各级政府用地审批事权,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提高用地服务保障水平,主动介入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对铁路、公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继续支持办理项目先行用地手续,确保项目及时开工。
深入开展市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改市委专项巡视发现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督察反馈问题,对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挂账销号,推动整治问题清仓见底、逐步归零。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争取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指标,强化补充耕地核查,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开展201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工作,校验耕地保护成效,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积极推广“田长制”,形成网格化耕地管理保护机制,推动问题治理,确保全市耕地量实质优。
推进海域管理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盘活用好填而未用区域。扎实做好海岸线修测工作。持续拓展“亲海近海”空间。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以临港海洋经济示范区为依托,探索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效发展的有效途径,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我市“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北方航运核心区建设等发展战略工作要求,完成好海洋领域的任务分工。推动国家海洋博物馆正式对外开放。
持续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和市政府《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加大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督检查,深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搞好“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和“天津市第39届爱鸟周”活动,开展鸟类迁徙期保护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和保障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工作,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适时开展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探索评估核算、考核评价工作。
坚决完成对口帮扶攻坚任务。对照73项帮扶评价指标体系,完成本市13个困难村帮扶任务。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落实我局与青海省林草局、青海省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签订的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举办自然保护地和地质技术培训会,加强技术交流,做好“扶智”工作,进一步提升受援地区相关工作水平。
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有关“十四五”规划研究。结合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组织研究起草我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明确自然资源“十四五”时期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指导未来五年工作。
三、以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
持续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实施和自然保护地改革试点。将湿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持续推动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四大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土地流转、湿地修复等重点工程后续建设。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优化整合,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地改革和有效保护方法,上半年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上报《天津市开展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总体方案》。推动蓟州区建设州河、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加快构建全市“河流环抱”“湿地围城”的良好生态格局。积极推动滨海新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
加大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力度。以一级管控区为重点,聚焦“十大重点工程”,持续打好拆迁修复攻坚战。集中力量抓好永定新河林水生态区、古海岸湿地绿廊生态区、胡家园农林生态区、海河绿芯生态区、卫南洼森林湿地生态区等“十大重点生态区”建设。实施高质量造林绿化工程。统筹推进“五横两纵”游览路、水环境治理、旅游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幅提升二、三级管控区建设水平。
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任务。对标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1+7”作战方案和全市“1+8”作战计划,确定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细化项目内容和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按月督办落实。持续推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坚决落实滨海湿地修复400公顷和岸线整治修复不低于4公里的硬指标,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继续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和大运河保护力度。开展历史城区复兴规划研究,加强历史城区风貌整体管控,延续整体格局和特色风貌。重点对解放北路、承德道、一宫花园、劝业场、中心花园、鞍山道、赤峰道、老城厢及解放南路9片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进行全面深化和提升。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开展天津境内大运河空间规划及导则编制工作,明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的规划管控范围和要求。进一步系统梳理和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承载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增强系统性、全方位的遗产保护和文化展示。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
推进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做好中新天津生态城遗鸥公园一期工程验收工作。持续推进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行动。认真落实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任务。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推进业务融合和流程再造,以办好一件事为基础,打破处室、部门界限,从全局角度研究规范每一个业务事项的要件、流程,让办事速度快起来。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落实。编制下发业务指导手册,深化“以函代证”“承诺制”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推动工作流程和审批管理标准化。升级业务审批管理系统,力争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功能。加大对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检查督导力度。
带着责任和感情主动为企业解难。持续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各级领导要继续采取组织企业家座谈会、到企业现场办公等形式,宣讲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搞好招商引资工作,亲商暖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折不扣落实好“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制度措施,把惠商利企的好政策用好用足。
坚决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措施要求。对列入疫情防控应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实施一对一服务,急事急办。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急建项目用地。全力保障疫情期间重大民生项目、重点项目建设,采取自动延期缴纳出让金、自动顺延开竣工期限、开辟抵押登记绿色通道等办法,解决企业融资压力和开工运转难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面推行“网上办”,做好审批服务事项和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
加快“不动产登记一网通”改革。推动信息共享,扩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银行端覆盖面,上线运行并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移动端“津心登”,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开发商端上线。上线运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系统。开发不动产登记工作监督考核系统。推进“电子证照”尽快启用。
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落实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建立信息自动归集机制。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在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林地使用、采矿权管理等事项中,落实国家备忘录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继续推进信用承诺审批,监管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五、完善行政立法和监督执法,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治理能力和水平
持续推进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完成《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修改报送审议,做好《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规调研修改,开展《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调研,积极推动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清理市政府及局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加大土地管理法等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构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庭外和解等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法治保障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加大复议应诉人员出庭应诉实战训练,提高专业化水平。
加大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大力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各类违法问题查处,持续加大案件曝光和挂牌督办力度,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强化市级直查。加强海洋执法。进一步规范违法用地查处、执法监督工作程序,夯实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化建设基础性工作。推动建立违法查处部门联动机制,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
扎实做好自然灾害防治防控。开展高精度蓟州北部山区地质灾害调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统筹多学科优势和设备联合,构建突发性地质灾害物联网监测网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突出火灾高风险期防控,加大森林防火力度,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提升海洋预警能力,完善相关预案,积极防控海洋灾害。
加强京津冀地面沉降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参与华北片区地面沉降联防联控工作,以《京津冀地区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总体规划》为遵循,以控制地下水开采为抓手,落实我市控沉目标。在京津冀地面沉降联防联控机制框架下,主动搞好工作对接,推进京津冀三省市地面沉降联防联控。
六、强固科技和测绘、信息支撑,建立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提升科技引领作用。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纲要》,抓好2020年科研项目,制订局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专家库,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撑。以承担国家标准编制为契机,建立完善规划和自然资源技术标准体系。高标准办好2020年(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强化信息支撑保障。加强数据资源整合、政务数据共享、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建设,做好天津市“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综合管理平台升级维护工作,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建立信息化保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务审批“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的实施,不断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力度和广度。
做好测绘服务工作。全面启用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结合“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积极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相关工作。
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做好天津市规划协会、天津市花卉产业协会、天津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协会的脱钩实施工作,加强与相关协会、学会联络,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做好2021年花卉博览会展区筹建工作。
七、着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提升局系统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纪律、最根本政治原则,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府部门是政治机关意识,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不断锤炼各级对党绝对忠诚、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品格和政治担当。
提升各级党组织把方向、谋大事、抓落实能力。加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提升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以政治建设统领业务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形成抓建设、谋发展、促落实的强大合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大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党政“一肩挑”书记队伍培养帮带力度,增强抓班子、带队伍和做党务工作的实际能力,提升基层组织功能和党建工作质量。同时,要注重发挥共青团和工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树立以工作业绩论英雄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首关,以作为和业绩论英雄,切实把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局系统处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推动形成向基层倾斜、自下而上、上下贯通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在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加大年青干部培养力度,合理使用不同年龄段的干部。强化“严管”就是“厚爱”意识,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和监督管理。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敢创新真作为。加大受处分干部教育帮带力度。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让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一样。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及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持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进一步肃清黄兴国、尹海林恶劣影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健全完善局属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加强日常廉政警示教育,运用身边正反典型案例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严落实局系统《关于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风险防控和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强化对“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大党委巡察工作力度,突出政治巡察,对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责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始终高悬反腐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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