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停机涉及暂停办理不动产 转移登记缴税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2019年第1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3月21日至3月28日进行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现将涉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然人之间住房交易照常办理。 二、2019年3月21日0:00起,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服务场所将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故无法办理个人非住房交易与单位纳税人销售房屋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税、土地增值税业务。该项业务将于2019年3月29日0:00起恢复。 三、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时间办理相关涉税事项,避免因金税三期系统停机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造成的影响。同时,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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