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禁猎期后,候鸟陆续飞至津门,全市高度关注,相关部门对舆情反应快速。2019年3月7日17时30分,我局接到市公安局转发《网民发帖反映有人在网上出售捕捉鸟类等动物的猎捕工具》的舆情,按照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的指示要求,市刑侦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野保处、森林公安局相关同志立即赶赴事发地滨海新区,会同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侦六大队、渤龙派出所迅速展开工作。经查,该当事人自2017年6、7月份至今,多次通过微信、QQ在网上兜售用于捕捉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猎捕工具,有客户与其联系后,由其联系上家,上家直接点对点发货,当事人作为中间商从中赚取差价。据当事人称,提供商品的3名供货上家分别在河北、山东、云南。经过批评教育,曾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并写下悔过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从事此类不法活动。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该案件已移交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同时我森林公安局将当事人提供的3名上家线索转递至具有管辖权的属地林业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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