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津霸路220kV变电站局部修改方案公示
本项目为拟新建的220kV变电站,项目用地应为城镇用地。经与《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核实,项目区有0.24公顷一般耕地、1.13公顷林地、0.03公顷其他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与限制建设区内,即部分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不符。
依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
2018
〕
4
号)第二十五条:
“
单独选址项目规划修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的规划修改
”
。
综上,本项目符合单独选址项目规划修改条件。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
<
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
年)
>
涉及津霸路
220kV
变电站局部修改方案》,对《规划》进行局部修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医药园内福盈路与腾兴道交口西北侧。用地四至范围为:东至福盈路,南至腾兴道,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规划工业用地。拟建变电站场地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选址场地总用地面积1.81公顷,其中界内使用面积为0.96公顷,界外处理面积为0.85公顷。
二、
项目用地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本项目占地总规模为
1.81
公顷,根据北辰区
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可知,本项目占耕地
1.06
公顷(均为水浇地);其他农用地
0.35
公顷(沟渠
0.21
公顷,农村道路
0.14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
0.35
公顷(全部为村庄);交通水利用地
0.05
公顷(全部为铁路用地)。
(二)土地利用规划情况
经与《规划》核实,本项目所占用
1.81
公顷用地中,符合《规划》面积为
0.41
公顷,其中现状城镇用地
0.35
公顷、现状交通用地
0.05
公顷、规划城镇用地
0.01
公顷;不符合《规划》面积为
1.40
公顷,其中林地
1.13
公顷、一般耕地
0.24
公顷、其他农用地
0.03
公顷。本项目土地用途分区为
1.13
公顷的林业用地区、
0.36
公顷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0.27
公顷的一般农地区以及
0.05
公顷的其他用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
0.51
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
0.94
公顷的限制建设区以及
0.36
公顷的允许建设区
。
三、
规划修改方案情况
(一)建设用地指标调入方案
在规划地类调整方面,将项目区内涉及规划修改的
1.13
公顷林地、
0.24
公顷一般耕地、
0.03
公顷其他农用地全部修改为规划城镇用地;在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方面,将项目区内
1.13
公顷林业用地区和
0.27
公顷的一般农地区修改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在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方面,将项目区内
0.89
公顷的限制建设区和
0.51
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二)建设用地指标调出方案
在规划地类调整方面,将调出地块
1.40
公顷规划城镇用地修改为
0.24
公顷的一般耕地和
1.16
公顷的林地。在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方面,将
1.40
公顷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修改为
0.24
公顷的一般农地区和
1.16
公顷的林业用地区;在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方面,将
1.40
公顷的允许建设区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
四、
公示时间
从
2019
年
5
月
14
日至
2019
年
6
月
14
日止。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
年)》涉及津霸路
220kV
变电站局部修改方案
公示期间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26817239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19
年
5
月
6
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