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龙门道110kV变电站局部修改方案公示
本项目为拟新建的110kV变电站,项目用地应为城镇用地。经与《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核实,项目区内有0.41公顷林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内,即部分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不符。
依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
2018
〕
4
号)第二十五条:
“
单独选址项目规划修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的规划修改
”
。
综上,本项目符合单独选址项目规划修改条件。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
<
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
年)
>
涉及龙门道
110kV
变电站局部修改方案》,对《规划》进行局部修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龙门道110kV变电站位于北辰区高峰路与龙门道交口北仓苗圃内。选址场地整体东西方向长约90.00米,南北方向宽约70.00米,总用地面积0.63公顷,其中界内使用面积0.35公顷,界外使用面积0.28公顷。
二、
项目用地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本项目占地总规模为0.63公顷,根据北辰区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本项目占用农用地0.41公顷,其中林地0.28公顷(均为其他林地),其他农用地0.13公顷(农村道路0.02公顷,沟渠0.11平方米);建设用地0.22公顷(均为城市)。
(二)土地利用规划情况
经与《规划》核实,本项目占用的
0.63
公顷用地中,符合《规划》面积为
0.22
公顷,均为城镇用地;不符合《规划》面积
0.41
公顷,均为林地。本项目土地用途分区为
0.41
公顷的林业用地区和
0.22
公顷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
0.41
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和
0.22
公顷的允许建设区。
三、
规划修改方案情况
在规划地类修改方面,将项目区内涉及规划修改的
0.41
公顷林地,修改为规划城镇用地;在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方面,将项目区范围内
0.41
公顷的林业用地区修改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在建设用
地管制分区修改方面,将项目边界内
0.41
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四、
公示时间
从
2019
年
5
月
14
日至
2019
年
6
月
14
日止。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
年)》涉及龙门道
110kV
变电站局部修改方案
公示期间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26817239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19
年
5
月
6
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