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是加强科技支撑。我市已将生态系统碳汇提升技术内容纳入《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津科社〔2022〕121号),同时加快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生态系统领域的碳汇技术研发,推动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的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全力支持天津师范大学开发研究陆地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模型及数据,目前正在进行碳预算模拟实验。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在农用地碳汇评估与固碳减排已取得阶段性的研究成果。
二是推动科技推广。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了“天津市2023年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会”,天津大学彭竞仪教授围绕“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碳排放预测、评估与规划调控技术”研究成果进行了专题讲解推广,并连续在官网展播,宣传推广科技发展成效、技术成果和示范案例,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碳排放预测、评估与规划调控技术。
三是加强碳排放指标约束。自“十二五”以来,我市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指标分解到我市各区人民政府,有效推动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
四是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按照国家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指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我市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并逐一开展现场碳核查,摸清重点企业碳排放底数。组织企业通过购买和出售碳排放配额完成履约,履约率连续8年100%。
五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实“双碳”战略。在我市已上报国务院的《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提出全力落实国家下达的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指标,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打造绿色低碳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空间结构。
二、下一步工作
1.市科技局将引导我市相关创新力量,围绕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碳减排评估模型的核心技术加强攻关,推进先进适用性技术的转化应用,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2.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碳排放指标约束,组织开展重点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情况报告与核查,推动碳交易与配额清缴,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您所提出的工作建议,紧密结合我市落实国家“双碳”工作部署要求,内容实际,针对性强,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意见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天津市规划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今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