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示范小城镇等还迁房居民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为切实维护保证群众合法权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自2017年开始会同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已累计解决45万余户群众历史遗留产权证问题。2022年,在总结群众办证工作经验基础上,我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出台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意见》,针对涉及用地手续不完善、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建设工程规划手续不齐全、开发建设主体灭失、房屋土地用途及主体不一致、项目跨宗地建设及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遗留问题,明确了解决路径,为解决历史遗留项目房屋产权证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对于示范小城镇等还迁房项目产权办证工作,我局积极与属地区政府对接,会同区住建、区税务、属地街道、建设单位等部门提前梳理材料,做好前置服务工作。对于集中办理业务较大问题,我局也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尽快给群众颁发产权证书,同时积极研究推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路径,给基层登记人员减轻工作负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