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村庄布局等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工作
(一)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
为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级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的工作部署,我市正在积极推动市、区、镇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出台后,我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2022年底前上报国务院,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会同各相关部委研究审查;各涉农区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紧锣密鼓开展编制工作,待市级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后,预计2023年内即可完成区级规划审查工作;同时,我局也在同步推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争取对具备条件的镇尽早开展审查报批。
(二)运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指导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2022年,我市圆满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指导今后我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划清了底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原则依据,纳入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同时,我市积极落实国家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机制,在当前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全部完成编制、审批的过渡期阶段,统筹各类现行空间规划,在不突破“三区三线”等规划管控的前提下,加大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出台我市用地用海要素保障配套政策,简化优化规划用地用海审批流程,为农村地区的各类用地提供必要的空间保障。
(三)推动完善村庄布局专项规划成果
《天津市村庄布局规划(2021—2035年)》方案已经完成,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系统梳理了我市村庄发展现状特征和历史脉络,提出了未来15年农村发展的基本格局,将全市3520个行政村按照“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引导整合类、中心带动类、改善提升类”五种类型细化分类,形成天津市特色村庄分类体系,针对不同村庄类型提出了差异化管控指引,明确了村庄规划建设管控底线要求。同时,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积极指导督促区级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传导市级专项规划有关工作要求,同步推动区级专项规划审批。
二、全面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
(一)以乡村振兴示范村为抓手推动村庄规划完善和审批工作,支撑乡村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家“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要求,自2019年始,我市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以“两种类型,三种空间尺度”方式有序推动“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推动规划审批。2022年,我们聚焦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会商各区政府,确定8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任务(有8个村已完成审批,有5个村因控规已覆盖等原因未列入任务),截至 12 月底已全部完成。目前,全市已经区政府正式批复及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的村庄规划约210 个,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规划成果,在引领乡村振兴和实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全面加快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切实发挥好村庄规划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保障作用
今年,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中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工作任务及要求,我局向各涉农区政府发送《关于全面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函》,对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2月 15 日组织各涉农区政府召开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各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镇村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工作推动会,要求各区结合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面梳理本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对照三年完成村庄规划应批尽批的总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 2023 年任务安排,确保 2023 年全面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2025 年底前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应批尽批。
在工作推动过程中,我们坚持全域统筹高效配置空间资源,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实用性,力求规划务实、管用。一是加快完善村庄规划技术政策体系,研究起草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天津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全面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和数据汇交等各项工作。二是夯实规划编制基础,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刚性管控要求,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准细化现状调查,落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确定的现状和规划用地分类,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三是根据差异化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和深度,预留机动指标实行台账管理,保障宅基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建设项目的合理需求。四是积极为试点示范工作提供规划保障。结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宅基地改革试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等相关工作要求,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做好统筹谋划,有机衔接。五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充分采纳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力度。
一是待市级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后,将按照规划逐级审批的原则,加快我市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审、批工作进度,为村庄规划提供有力指导。
二是落实全面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审批的工作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对近期有发展需求的村庄加快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序推动落实村庄规划三年工作计划,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为我市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打好规划基础。
三是在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中严格落实已审批的村庄规划,确保依规建设。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示范村谋划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壮大特色乡村产业。
四是强化村民主体地位,加强规划宣传开门编规划。搭建多种平台引导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乡村建设服务,助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