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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025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3-06-21 10:02

    一、积极开展生态+维护运营试点工作

    依据《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管理若干规定》《关于推进绿色生态屏障维护运营的工作方案》《2023年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任务安排》,紧密围绕生态保护核心目标,计划选择滨海新区官港森林公园、东丽区胡张庄、宁河区永定新河林水生态区等5个区域开展维护运营试点工作。充分结合绿色生态屏障资源禀赋的特点,采用生态”+融合模式,打造融生态保育、生态休闲、生态度假组团式生态休闲基地产业,全面提升绿色生态屏障的承载力和人与自然的可亲近性,以休闲度假为抓手,通过生态”+农业、文旅、体育、科普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打造生态宜游、宜乐、宜学的生态活力新境地,提升了生态资产辐射能力,实现绿色生态屏障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丰收

    二、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绿色经济

    按照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田则田、宜水则水的原则,推广种植高品质小站稻5万余亩,实施稻蟹混养2.5万余亩,新种植经济林木5000余亩,有序发展特色种植、淡水养殖、设施农业。按照《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探索林药、林花等林下种植和林蜂等林下养殖产业。目前,以国家重点林业企业泰达绿化科技公司为龙头的林药种植示范,包括天麻、天南星等500亩的林药已种植完成,长势良好,待条件成熟将大面积推广。计划开展以森林康养为主题的森林景观利用活动,并逐步增加自然教育设施及功能,形成立体复合经营模式,持续提供森林产品及无形生态产品,最大程度地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经济效益。

    三、坚持保护优先,打造精品旅游路线

    为促进绿色生态屏障旅游业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旅游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主要包括基础条件分析、生态旅游案例借鉴、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区域开发、营销推广、公共服务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保障措施等9个章节,建议采取严格保护、生态复育等措施,优化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水平,打造生态旅游优质产品。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绿色生态屏障实际,谋划了绿色生态之旅”1条、美丽乡村之旅”2条、工业文明之旅”2条、京津冀冬奥之旅”1条、旅游促进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主题游”2条等8条绿色生态屏障专题旅游路线,促进生态价值转化经济效益。

    四、印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

    2022210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津党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破解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问题,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天津路径。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完善了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在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取消经济发展类指标考核,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推动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任期内造成生态产品总值严重下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及其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等作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参考。

    五、研究编制天津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天津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编制了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初步明确了我市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生态产品,结合生态系统类型调查与遥感影像解译,将我市生态系统划分为森林、草地、农田、湿地、城镇、海洋等六大类型,分析各类生态系统可提供的物质产品与服务。确定我市生态产品类型分为三大类、20中类、57小类。其中,三大类为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物质产品类包括农业产品、林业产品、渔业产品、畜牧业产品、生态能源、其他物质产品等6中类;调节服务类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海岸带防护、洪水调蓄、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固碳、气候调节、物种保育、噪声消减等11中类;文化服务类包括旅游康养、休闲游憩、景观提升等3中类。结合以上分类和全市生态系统生态产品类型、质量、产量数据的摸底调查,汇总形成天津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专家论证通过,为下一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健全生态银行奠定基础。

    六、推进林业碳汇,实现价值转化

    进一步探索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和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路径,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围绕高质量建设和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屏障区各区制定相关碳汇工作计划和林草湿地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森林、湿地固碳作用,使森林碳汇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

    目前,滨海新区与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签订《天津滨海新区林业碳汇项目咨询服务协议》,制定了《滨海新区林业碳汇项目实施方案》(衔接版),按照《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标准调查,确定将符合标准的绿化造林面积纳入碳汇项目建设进行开发。至2022年底,滨海新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流程圆满完成,项目第一监测期(201841—2022930日)经核证的碳减排量为14965tCO2e(二氧化碳当量),该项目的开展为实现生态价值市场化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待我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天津市碳普惠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后,我们将积极推动屏障区各区有序将19万亩林地纳入森林碳汇交易市场,打通林业碳汇产品的价值实现渠道,助力天津双碳目标实现。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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