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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0240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3-06-20 18:18

一、将耕地用途管制纳入田长职责

2020年我市出台首个省级层面的“田长制”文件,率先在省级层面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我市建立了以区为单位的三级田长体系,一级田长为区党政负责人,对全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二级田长为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对乡镇(街道)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三级田长为村委会书记(主任),主要负责定期对辖区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组织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同时,将各区实施“田长制”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以考核校验“田长制”实施成效,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区改正,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加强耕地保护与治理协同政策体系建设

为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有关要求,202012月,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印发了《天津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推动建立了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职责,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是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要求,20222月,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实施耕地向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用途转换管制办法》(津规资源发〔202218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耕地转换原则,规范实施主体申报要求和程序,确定转入耕地来源,简化其他农用地垦造为耕地的程序及验收地类流程,以行政辖区为单位建立年度内耕地“进出平衡”机制,确保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并满足合理用地需求,为全市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提供制度保障。为保障进出平衡工作落实落地,《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措施有力,共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区建立健全了由政府主导,规划资源、农业农村、林业、财政、水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市规划资源部门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各区年度“进出平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纳入各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生态文明考核、粮食安全考核等应用。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指导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推动提升耕地质量。

三、有效利用“进出平衡”机制优化耕地空间布局

我局在指导各区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工作中,注重优化耕地布局,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应。以西青区树蛙部落忘忧花园理想村(一期)项目为例,该项目位于西青区杨柳青镇,是杨柳青镇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项目以田园、亲子、文旅为主,包含餐饮、住宿、游乐、教育等业态。项目用地范围内耕地和园地相间分布,不利用统一管理和规模生产,通过采用“进出平衡”的方式,将耕地和园地布局进行调整,形成完整的果树种植区和精品种植区,方便今后管理,提升游客体验满意度,把项目做成乡镇文旅行业的标杆。

四、加快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落实

国家正在制定《耕地保护法》,提出要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完成好、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高的地区和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农业生产经营者等给予奖励或者补偿,按照《耕地保护法》有关规定,我市已提前开展相关正向激励调研、探索工作。如结合“田长制”有关工作,要求各区建立健全多元化补偿激励机制,对耕地保护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调动落实耕地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目前,部分区通过发放奖补资金、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体系中增加耕保责任系数等方式,落实对“田长”的奖励。

五、做好新媒体时代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宣传工作

为提高全社会对耕地保护重要性和紧迫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严格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已研究制定我市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学习培训、开展主题活动、新政宣传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耕地保护。引导广大群众成为耕地保护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让更多的人了解耕地保护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发动全社会共同监督耕地保护工作,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耕地保护的法治环境和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压实各区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双平衡”,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多策并举,牢牢守住我市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再次真诚地感谢贵党派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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