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于1989年取得坐落河东区程林庄道东局子1号的《房产所有证》(东房字第031697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地字第03169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803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用途)为办公、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164493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办公。该单位又于陆续办理了该宗地内的47、60、61、62号,57、67号楼的房屋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该宗地部分的住宅已经出售给个人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有部分房屋已经拆除和改建。
2008年河东规划分局核发学院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0年6月一期项目竣工,并交房入住,但该项目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因该单位保管不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所有证》遗失。
二、有关意见及进展情况
现该单位申请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首次登记登记。经会同市住建委、我局河东分局、调查登记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1.关于规划验收问题,河东规划分局经核实项目竣工测量报告,拟按照竣工实测报告数据进行规划验收。验收前,军事交通学校应拆除应拆建筑物。考虑项目公益属性,参照军队2021年有关解决已建成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遗留问题精神,对该项目未经规划验收提前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由河东规划分局明确处理意见。(具体与河东规划分局对接)
2.军事交通学院提供上报总后勤部取得批复的征地计划(划分售房区方案)后,到河东规划分局申请办理土地分割,取得分割土地的批准文件,明确分割后的土地用途。(具体与河东规划分局对接)
3.军事交通学院向市住建委申请单独验收,取得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验收意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具体与市住建委对接)
4.军事交通学院持前述要件到市调查登记中心申请土地分割登记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具体与市调查登记中心对接)。
因目前资料尚不齐全,上述意见仅为初步拟定,具体情况以对接后结果为准。我局已向军事交通学院沟通反馈,后续继续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