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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008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9-02 09:48

    一、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修复工作部署情况

    20187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提出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保护滨海湿地生态环境。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824号文的相关要求,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5号),随后自然资源部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对地方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提出了明确指引。

    依据相关要求和《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我局在201811月形成的围填海现状调查成果基础上,组织滨海新区有关涉海功能区进行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评估,综合判定围填海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后,根据识别出的主要生态问题配套制定了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为积极推动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202011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46项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目标、细化了工作方案、严格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科学有序推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实施生态修复。

    二、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针对围填海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2020年完成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水动力修复项目、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和天津港保税港区临港区域开展岸线垃圾清整6项工程,开展4批次增殖放流活动;2021年,完成临海新城5座换水闸南港工业区生态绿道临港北区生态绿道滨海大道海旭道东侧绿地4项工程,开展2批次增殖放流项目,启动建设23项工程的前期方案设计及招投标工作。目前,我局正积极推动南港工业区湿地(二期)、观澜角景观建设、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按计划实施。通过一系列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初步实现了海水生态循环系统的构建,部分实现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以及海洋生物资源的恢复

    三、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修复的主要类型

    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针对围填海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各涉海功能区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原则,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理念,制定了明确的针对性修复措施,实施科学有效的生态修复整治,最大程度恢复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切实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按照计划,我市计划通过实施水动力环境修复、湿地建设、生态廊道建设、生态海堤建设、生态绿道建设、海洋生物资源恢复、生态修复监测和评估、景观建设等八项措施,逐步修复已经破坏的滨海湿地

    四、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填而未用底数

    按照2018年我局组织对我市围填海现状调查形成《天津市围填海现状调查报告》成果,我市已填成陆总面积为28414.63公顷,其中填而未用面积14061.49公顷。为加快加快消化围填海存量,我市各涉海功能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拓宽招商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吸引用海大项目、好项目落位。同时滨海新区正组织编制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梳理土地情况,形成了一张规划现状基数底图,并将围填海区域纳入了城镇开发边界阶段成果中,为充分做好土地开发利用,降低土地空置率,发挥土地效益做好规划保障。

    五、我市围填海闲置用地消化利用情况

    为解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于20198编制了《天津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在《天津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未批复期间,为解决南港工业区部分用海项目急于落位的问题,我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201912月,向自然资源部报送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南港工业区(第一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的请示》,202018日得到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同意备案的复函,我市马上组织对急于落位的用海项目进行审批。

    为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涉海功能区用海需求,经与自然资源部沟通,我局于202011月先后向自然资源部报送了天津港保税区(第一批)、南港工业区(第二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2021428日收到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同意备案的复函。为解决生态城用海需求,我局于202151日向自然资源部报送了天津生态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目前正在待部审查。

    按照上述备案计划,截至2021年底我市已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区域备案面积835.2665公顷。目前已累计办理历史围填海审批约294.3154公顷,极大地消化利用围填海闲置用地,较好地推动了我市经济发展。

    六、积极探索生态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新型围填海区域生态修复方式

    2018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以来,我市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围填海最严禁令,大力推动解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并投入巨大资金,真抓实干,计划利用5年时间通过围填海生态修复工程,切实修复滨海湿地,维护近岸海洋生态系统,补偿围填海造成的不良影响。

    下一步,我局在积极推动相关工程按计划实施的同时,也将充分学习贵党派的宝贵建议,借鉴外省市在围填海生态修复方面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积极探索生态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新型围填海生态修复方式,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种植条件和成本投入,通过科学评估研判可行性,力争在生态修复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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