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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7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04-2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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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077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

感谢贵党派对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和关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海洋生态经济发展 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对我市海洋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于提案内容,我局经会同滨海新区政府、市科技局、市文旅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天津近都临海区位优势,推动京津冀一体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天津地处环渤海经济带的中心,海洋经济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十三五”以来,我市多措并举,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滨海新区获批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组织实施27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层次。推动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北部区域获批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组织编制《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印发全市实施。出台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专项规划。积极拓宽海洋经济多元化融资渠道,协调我市首支海洋经济发展产业引导基金设立,积极推荐我市涉海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兴海”对海洋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在不断努力下,天津海洋经济规模不断壮大, 2018年全市海洋经济总量达到5028亿元(初步核算),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6.7%。海洋传统涉海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服务业不断壮大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采纳贵党派建议,一是充分利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等机遇,统筹陆海发展。在《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协调战略规划、空间布局、产业优化、绿色发展等方面关系,全面提升陆海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二是借助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打造现代交通集群,主动对接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将天津港打造成为世界一流港口。三是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和海洋经济发展中,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二、关于“加大培育海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打造沿海经济带,构建特色海洋产业集群,要将关联产业进行合理搭配,形成产业聚集,延伸产业链”的建议

天津地处渤海湾底,水体交换能力差,生态环境较脆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大海洋循环经济模式培育,通过示范区建设、科技项目引导等方式,推进海洋产业链条式发展。目前,已经形成“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海水化学元素提取浓海水化工”、“海洋石油开采—存储—炼油—乙烯生产—轻纺加工”、“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冷链加工—市场交易—休闲渔业”等产业链条。北旅游、中航运、南重工的海洋产业空间格局基本形成,沿海各功能区布局合理、海洋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生态环境良好,有力保障了我市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吸收贵党派建议,继续深化海洋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以滨海新区为核心,构建沿海蓝色产业发展带和海洋综合配套服务产业带,重点打造五大海洋产业集聚区域,推进形成一核两带五区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加大培育海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围绕海水淡化与资源利用、海洋化工、水产养殖加工和旅游观光,推动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补链项目和循环利用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海洋经济的发展层次。

三、关于“积极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提高海洋可再生能源的比重。要重视海洋科技发展,加快海洋保护区网络建设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天津处于渤海湾底,海域面积小,岸线短,坡度缓,海域水深较浅,开发利用海洋能受到较大的自然因素的影响。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要瞄准海洋能装备研发和海上风电利用方向。目前,天津已着手开展海洋能开发利用方面的研究,在坚持岸线保护、生态保护和开发强度“三条红线”的前提下,科学进行沿海风电布局,适度推进北部和南部海域两个规模化风电基地建设。针对我国海洋能装备技术需求,开展了潮流能发电装置测试平台,并实现定点连续测流发电。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海上风电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拓展海上风电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等产业链条。推广利用海水源热泵开发浅层地热能。推动海洋能装备技术研发和输出应用。

我市始终坚持坚持“科技兴海,创新发展” 和“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十三五”以来,组织实施“院市合作生态环境治理重大专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科技示范工程”、“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示范工程”等科技重大专项与示范工程,支持海洋科技计划项目40 余项,投入市财政资金超3000万元,强化科技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案中涉及科技创新方面的内容,已在2020年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港口、海岸、船舶和海洋工程技术及装备研发”申报方向。下一步将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以科技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实现新发展。同时按照《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推动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产业先进、人海和谐的产业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关于“狠抓各项海洋环保任务落实,科学合理用海,以最小的海洋环境影响代价取得最大的海洋资源利用价值和海洋经济效益”的建议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我市严格围填海项目审批,除列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重大战略项目外,一律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实现新建围填海项目“零增长”。严格保护海岸线,编制印发《天津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9-2035)》,将海岸线分类管理、分段实施保护与修复,明确具体单位责任,明确保护修复标准。积极开展海洋环境承载能力研究,编制了《天津市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估报告》和数据集,完成了天津近岸海域承载力分区评价方法研究。大力加强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海洋执法部门定期对海域环境进行日常巡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破坏海洋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我市海洋生态红线区开展日常执法巡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海岸线的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有序推进蓝色海湾整治修复,推动南港工业区人工湿地建设、东疆港区人工沙滩景观提升、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中港池北侧岸线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在审批用海项目时,尽量减少占用海岸线,严禁占用自然岸线,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大于5%的国家规定要求。继续保持海洋环境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及时发现、查处、移送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海洋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五、关于“积极开发天津海洋旅游产业,保留沿海岸具有历史遗留和民族风情的建筑和设施,打造现代新型海滨休闲旅游体系”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海洋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近年来经过认真筹划和建设,相继建成了大沽炮台博物馆、大沽船坞博物馆、国家海洋博物馆、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泰达航母主题公园、欢乐水魔方、妈祖民俗文化园等一大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滨海旅游产品和项目,有力打造了滨海新区旅游的品牌和象征。2019年开展了海洋资源利用研究工作,对我市海洋旅游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进行了专题研究,推出了“文化博览、名人故居、亲水休闲”10大主题共40条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引导我市地接旅行社做好市场推广,进一步丰富了我市海洋相关旅游线路产品。同时,积极推进京津冀三地房车自驾车露营协会与我市中新生态城开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沿海旅游新业态发展。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际一流亲水生态休闲旅游名城工作部署,结合《天津市打造湾区亲海亲水旅游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国际化休闲旅游项目。同时,积极吸纳建议内容,将“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采用立法手段极力保留沿海岸具有历史遗留和民族风情的建筑和设施,使之成为别具一格的旅游产品”的建议,纳入《天津市旅游条例》修订工作中,持续推进我市海洋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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