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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对市人大第021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时间:2021-04-27 10:46

202011土地管理法》实施后保障农民利益,征地工作程序进行了重大的调整,由先准征地后开展征地工作改为先开展征地前期工作报批用地增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法定时间不少于3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与被征地农民达成一致意见(如90%以上被征地农民同意征地等环节,将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调整征地批准前进行,要求征地报批开展征收土地调查、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组织听证、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未完成的,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要求,不能申报用地。大量的征地前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征地工作周期。

目前《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正在修订,近期即将出台,做好征地工作,在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同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征地前期工作流程进行优化,最大程度减少串联环节,实行并联办理,压缩征地周期;同时结合修订后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优化单独选址项目审查报批流程提前介入审查提前征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人社局等部门的意见,提前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大程度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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