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10月14日16时
编号:风暴潮 20131013-2 签发:张秋丰
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发布风暴潮警报解除通报。
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天津沿海有40厘米—90厘米的风暴增水,但达不到警报发布标准,本次过程的风暴潮警报解除,特此通报。
发往:天津市政府总值班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塘沽区工委、汉沽区工委、大港区工委)、天津市海洋局(塘沽管理处、大港管理处、汉沽管理处)、天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天津市防汛指挥部防潮分部、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塘沽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大港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汉沽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天津海事局、海上搜救办公室、天津市水产局、天津市气象局、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边防总队(总队指挥中心、总队海警支队、总队滨海新区边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海河下游管理局、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南港工业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石油股份大港油田公司、中石油海洋工程公司、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大港油田勘探事业部、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北海预报中心、天津滨海航母主题公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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