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天津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扫黑办第三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会议精神,分析工作形势,部署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任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赵飞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家禄,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凤超出席。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紧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十件实事”,坚定“无黑”城市创建目标,坚持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扫清、扫尽、扫净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全面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方位部署推动,项目化、责任化抓好落实。二是要持续推动重点问题整改提升,全面启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整治,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彻底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乱象。三是要紧盯线索核查以及“打伞破网”“黑财”处置,严格依法办理黑恶案件。四是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以农村为重点,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乡村、“无黑”乡村建设。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评,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