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人文与自然景观风貌独特,1986年天津市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截止目前,我市拥有14个历史文化街区,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杨柳青镇,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西井峪村,1个市级历史文化名城蓟州,1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葛沽镇,2处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天津段)和蓟州古长城,还拥有各级不可移动文物2000余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00余项,各类保护性建筑1034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以管理促实施,挖掘天津历史文化底蕴,牢固树立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的理念,坚持最大限度保留和真实保护的原则,从保护格局、肌理、风貌三个层次引导保护工作,让天津历史文化名城焕发新时代风采。
一是建立保护规划体系,提升保护规划科学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借鉴国内外保护规划编制经验,制定了保护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建立了总体、分区、控规和建筑四个层面的保护规划体系,提升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是完善规划策略,丰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2006年,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其中包括《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名城保护规划以全市行政辖区为规划范围,确定了由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城区、蓟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性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组成的名城保护框架,提出了保护策略和保护措施。在规划执行期间着力推动了我市名城保护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注重空间管控,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2012年,市政府批复了中心城区14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在街区保护规划中,明确提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物质空间特色和历史人文特色,从建筑、空间、肌理、环境四个层次落实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将人文特色活动、名人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各类历史场所纳入保护对象范围,尊重历史原真性,尊重历史文化街区小街廓、密路网的空间格局,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明确了永不拓宽的历史街道。
2019年,完成了历史文化街区步行系统及五大道、鞍山道、解放北路、中心花园等4个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设计试点工作。以城市设计试点为手段,以历史街区步行系统为切入点,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聚焦历史街区特色,整合历史文化资源,重新焕发历史街区的活力。
四是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彰显天津地域特色。2008年西青区杨柳青镇被国务院批准为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为传承杨柳青民俗文化特色,加强杨柳青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利用,组织编制了《天津市杨柳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明确了保护范围,构建了由镇域自然和民俗环境、镇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组成的保护体系,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措施。规划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后,成为杨柳青历史文化名镇规划建设的法定依据。
2010年蓟州区西井峪村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为保护西井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自然民俗环境、传统格局和空间尺度,组织编制了《天津市西井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将原有石砌民居、历史街巷、公共空间及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确定规划控制要求。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后,是指导西井峪村庄建设的重要依据。
五是开展保护性建筑普查,加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天津享有“万国建筑博览会”的美誉,拥有大量体现近代人文历史和异国风情的建筑。2015年,原市规划局、原市文物局和原市国土房管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市保护性建筑普查。在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基础上,一方面整理补充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风貌建筑基本信息,另一方面对全市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开展普查,通过建立保护性建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完整的保护性建筑基础资料档案。通过大量的普查调研与分析整理工作,筛选出许多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2016年至今,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已陆续向社会公布了五批保护性建筑名录,共计1034座。
六是多种方式探索,推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积极推进名人故居的活化利用,改善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生活居住水平。开展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专题研究,在保护历史价值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以名人故居为载体,打造以百年历史看天津为主题的特色旅游线路。选取一批历史文化资源特色突出的保护性建筑,通过设立各类博物馆、展览馆和纪念馆,讲好天津故事,彰显文化自信。经多年实践,打造了民园广场、庆王府等一批活化利用精品项目。
七是丰富名城保护内容,持续拓展保护对象。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备选库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备选库建设,不断拓展和丰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和重点保护对象,进一步增强系统性、全方位的遗产保护和文化展示,完善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传承历史记忆,留住乡愁。
历史文化名城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天津时作出“要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重要指示,我局将依法依规全面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宣传力度,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影响力和认同感。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升媒体融合度,让社会公众认识到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对于城市发展的深远意义,坚定文化自信。鼓励公众参与,支持社会各界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出谋划策,营造保护氛围,擦亮天津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名片。
二是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历史城区整体肌理和风貌,实施城市更新,增强城市活力。开展天津历史城区整体保护复兴研究,运用城市设计手段保护和延续历史城区整体格局和肌理,加强历史城区风貌管控,延续历史文脉、传承城市记忆。
三是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试点工作。探索适宜我市的小尺度、渐进式历史文化街区有机更新方式方法,在应保尽保,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的前提下,通过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切实解决历史文化街区内老旧住区更新改造,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宜居性,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