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人文与自然景观风貌独特,拥有众多珍贵的文物、历史风貌建筑以及保存完好、风貌独特的历史文化街区。1986年天津市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心城区拥有14个历史文化街区。2008年西青区杨柳青镇被国务院批准为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010年蓟州区西井峪村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大运河天津段和蓟州古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拥有各级不可移动文物1894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83项,还拥有各类保护性建筑1034座。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特别是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以来,市领导多次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使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积极构建保护规划体系、提升规划理念、严格项目管理,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以管理促实施,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力度,着力打造大气洋气、清新靓丽的历史文化名城形象。经过几年努力,五大道、一宫花园、解放北路、泰安道等历史文化街区和杨柳青、西井峪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成为城市的亮点,彰显了天津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特色。
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位于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梁启超旧居时,做出了“要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重要指示,这成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基本遵循,为新时代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的有机更新指明了方向。在这一年里,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围绕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创新管理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规划引导,提升保护水平,取得了很大成效。
(一)以规划为引领,指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开展了《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注意与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融入历史城区复兴规划理念,积极拓展保护对象体系,研究探索建立大保护的框架,强化历史城区整体保护,延续历史城区整体格局和特色风貌。与此同时,我局结合规划编制,开展了具有历史风貌特色街区的挖掘工作,推动形成开放的历史文化街区备选库,从保护格局、肌理、风貌三个层次引导今天的保护工作。目前规划文本起草工作已经完成,并已经进行公示。下一步将组织专家评审,履行报批程序。
(二)以街区规划提升为抓手,引导城市的有机更新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要求,我市已按要求完成了14片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备案工作,完成了历史文化街区和非街区1034幢保护性建筑普查工作,并按规定完成了信息平台的填报工作。鉴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很多变化,在历年动态维护的基础上,今年启动了海河、泰安道、五大道、估衣街、古文化街等5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提升工作。在规划提升中,坚持整体保护的理念,坚持最大限度保留和真实保护的原则,在保护思路上,通过采取微更新的“绣花”“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有机更新,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的宜居性和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以城市设计试点为手段,激发历史街区的城市活力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开展了历史文化街区步行系统及五大道、鞍山道、解放北路、中心花园等4个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设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以历史街区步行系统为切入点,集中体现政策制度创新、技术方法探索、历史文化传承和城市街区转型等四个方面的要求,提出了回归中心城区,聚焦历史街区特色,整合历史文化资源,焕发历史街区城市活力,打造全国一流宜步城区和文化旅游城市的试点工作目标。目前已经试点方案编制和公示工作,正在履行报批程序。
(四)以活化利用试点为依托,积极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开展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以和平区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了相关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和平区“小洋楼”集中连片的特点,选取一批历史文化资源特色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历史建筑,结合名人故居文化旅游线路,开展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工作,通过设立各类博物馆、展览馆和纪念馆,发挥历史建筑在历史文化传承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天津,讲好天津故事,彰显文化自信。目前,试点工作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印发执行。
(五)挖掘镇村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名镇名村备选库
在现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体系的基础上,从全市范围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及特色的镇村的开放、动态录入备选库机制,不断充实历史文化镇村保护对象与要素,传承历史记忆,留住乡愁。针对各区存在的保护意识不强,动力不足等问题,我局积极做好地方政府的工作,耐心介绍相关情况,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角度,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了共抓大保护的群众基础和广泛共识。目前已完成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备选目录的遴选工作,为下一步推荐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打下良好基础。
(六)主动开展保护工作,落实大运河规划纲要要求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在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小组的领导和统一安排下,我局相继开展了实地调研、现状分析等工作,并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在基础研究的基础上,开展了滨河生态区、核心监控区矢量范围的研究划定工作,提出了对滨河生态空间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规划土地管控的思路和建议,并主动将大运河保护规划的基本要求纳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做好我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供了规划土地保障。
(七)以基础研究为保障,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供支撑
受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委托,我局组织开展了《新时代下天津名人故居文化旅游资源活化利用》课题研究。利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和文史研究成果,对天津名人故居资源作了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名人故居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了以文化为灵魂,以建筑为载体,以传承利用为手段的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思路,并提出了深入挖掘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线、近代百年看天津主题线、万国建筑博览线等历史文化特色旅游线路及相应的产业发展对策建议。上述成果和建议措施已被纳入《天津市促进旅游业发展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上,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好如下工作:
(一)天津历史城区整体保护复兴规划编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历史城区复兴规划的研究工作。重点研究在历史城区范围内,如何加强历史城区风貌整体管控,运用城市设计手段保护和延续历史城区整体格局和特色风貌,建构城市的历史格局和空间逻辑。与传统的总体城市设计的空间视角相比,历史城区规划的保护与控制要求,更加注重从时间视角,根据城市建成片区的形成时间、风貌特色以及其背后蕴含的建设理念、文化取向、生活方式和时代精神,提炼出既能够反映城市整体风貌特色,又能够分层承载城市文化脉络的空间要素。
(二)深化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借鉴2019年海河、泰安道、五大道、估衣街、古文化街等5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的经验,对解放北路、承德道、一宫花园、劝业场、中心花园、鞍山道、赤峰道、老城厢及解放南路9片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全面深化和提升,以小尺度、渐进式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有机更新,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持续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宜居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开展大运河天津段规划编制及管理应用工作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中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管控工作,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制定天津境内大运河空间规划及导则要求,明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区的管控范围、管控要求。
(四)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资源挖掘调查工作
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其他相关要求,进一步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承载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挖掘,进一步增强系统性、全方位的遗产保护和文化展示,进一步推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不断完善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