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该课题为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科研项目,项目编号HK2021-B20,2021年批准立项,2022年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为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
该课题在全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的背景下,立足于单位已有工作基础和技术优势,为充分利用现有监测井,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夯实“碧水”保卫战成果,探索性的建立一套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调查方法、构建一套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评估体系以及开发一套的自动化监测井评估系统。实现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科学化智慧化调查和评估技术方法的探索。
该课题在充分利用天津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调查项目成果的基础上,采用现场调查、井下电视探查、微水试验等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天津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补充求证调查,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调查方法。结合优化后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调查方法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相关的技术规范,选择对监测井的监测功能有重要影响的6个指标作为评估指标;从指导监测井维护管理使之满足长期监测要求方面出发以及从明确监测井是否可以执行当前监测任务出发,制定监测井维护评估和功能评估两种评估方法;根据两种评估方法确定两类(维护评估—无需修复、修复和报废,功能评估—良好监测功能、一般监测功能和不具有监测功能)评估结果;最终综合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建立一套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评估体系。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评估体系的评估流程、指标判别方法及评估结果等,采用B/S模式,开发一套主要具有监测井信息存储管理功能和监测井自动化评估功能的系统。
成果创新点:
首次提出“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评估”的概念,并配套研发一份内含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完整评估体系。该评估体系中评估指标的选取、评估方法的建立以及评估结果的确立均是在大量实践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统计、归纳、总结、提炼、打磨最终完成的,是全国范围内的首次探索。同时探索性的建立了一套集监测井数据库建设、监测井自动化评估、监测井数据统计、监测井结构示意图展示和高级成员管理等模块于一体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评估系统。
适用范围: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中包含关于“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的相关要求:2025年年底前,构建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2024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综上,构建天津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是落实国家战略、落实天津市规划的必要且紧迫性工作。而地下水环境监测井作为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依托,其“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目前天津市部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存在后期维护管理不到位、丧失监测功能、亟待维修,甚至成为污染通道等问题。建立统一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评估体系,可为型式多样、现状繁杂、权属各异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提供统一的评估标准,为相关企业或管理部门开展监测井的标准化建设、精准化维护、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同时可节约监测井建设及维护成本。开发一套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自动评估系统可便捷服务各类人群高效开展监测井评估管理工作,提升监测井评估管理的科学化、智慧化水平,极大地解决非专业人群(企业或管理部门等)难以理解评估流程、无法开展监测井评估管理的困境。
联系人:刘景兰
联系电话:(022) 2438 2056
联系单位:天津市地质研究和海洋地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