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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指什么?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日期:2026-02-06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2020年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中,将“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二)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是指:

    1.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4.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违法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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