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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哪些要件?
发布日期:2025-02-18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办理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需要以下要件: 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选址意见书申请书; 3.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 4.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5.线性市政类项目还需提供规划方案(线性占地类、管线综合类以及长度大于2000米以上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供); 备注:长度200米及以下管道(含综合管廊)、架空线项目无需办理,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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